首页 > 行业动态 来源: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2020-11-10
概述:据了解,北京市的《容错纠错清单》涉及广告、网络监管、食品安全、产品质量、计量等领域,包括两种情形,一类是法律规定中有具体罚则,但是由于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予处罚,共38项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宽松便利、开放包容、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探索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根据《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制定并出台《北京市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试行)》(以下简称《容错纠错清单》),日前已经在全市全面推开。
据了解,北京市的《容错纠错清单》涉及广告、网络监管、食品安全、产品质量、计量等领域,包括两种情形,一类是法律规定中有具体罚则,但是由于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予处罚,共38项;另一类是法律法规规定先行责令改正,及时改正之后则不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共41项。
《容错纠错清单》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怎么适用?
首次违法怎么界定?
哪些行为不适用《容错纠错清单》?
…
针对这些问题,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联合北京连锁经营协会邀请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处的分管副处长,于10月22日通过在线直播,详细解读《容错纠错清单》,并与超市、便利店、电商、前置仓、餐饮、生产商等行业企业代表座谈交流,一一回答企业疑问,推进精细化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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